扬州大自然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为了提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使客户保持对本公司的良好信心,特作如下声明: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出具的测评报告的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为所有的测评委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3、严格按照TRIMPS-JSGF-003:2024《网络安全服务认证技术规范(等级保护测评)》、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I01-A018《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保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4、保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测评,确保测评数据的准确性。不隐瞒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不应在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
5、公司股东应了解测评活动的公正性、独立性要求,不得利用股东身份干预测评活动。公司股东不得对公司销售指标作要求,防止销售指标影响测评活动的公正性。
6、行政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随意干预测评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对测评人员施加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不得强制或暗示测评人员变更测评结果,以确保测评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
7、公司工作人员保证自觉抵制经济利益的诱惑或来自行政方面的干扰,不以权谋私,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以保证测评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8、维护客户的权利,对测评结果和客户提供的测评软件及技术资料予以保密,保护其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不受侵犯。
9、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公司公正形象的活动。
以上声明,敬请客户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扬州大自然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毅民
2024年02月29日